澳门特区赌场,澳门博彩业网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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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设置
第一条澳门特区赌场,澳门博彩业网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是县应急委下设的专项指挥部。
第二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由县委书记和县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应急、林业、公安的副县长和人武部部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办联系应急、林业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济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县公安局负责同志担任。
第三条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网络舆情中心、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分管负责同志,以及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部办公室由县网络舆情中心、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安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共同派员组成 ,防火期全脱产集中办公,实战化运行,具体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报指挥长批准。
第四条指挥部下设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违规野外用火管控及火案查处组、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小火打早打了组、火灾科学扑救组和信息综合组,分别由有关副指挥长兼任组长。
第五条指挥部成员由成员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负责 相应职责的具体落实工作。联络员由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科级干部担任,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组织学习、交流情况、研究问题。
二、主要职责
第六条指挥部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委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不代替县有关职能部门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主要职责是:
(一)坚持以澳门特区赌场,澳门博彩业网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省委、省政府、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澳门特区赌场,澳门博彩业网址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
(二)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澳门特区赌场,澳门博彩业网址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部署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并督促执行。
(三)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开展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
(四)协调指导全县开展森林火灾处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委的领导下,组织指挥一般及以上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森防指和县委县政府澳门特区赌场,澳门博彩业网址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
(六)组织指导森林火灾的调查评估、责任追究和挂牌督办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委交办的其他森林防灭火工作。
第七条指挥部成员单位是县森林防灭火组织领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确保各项森林防灭火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
县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和信息综合组具体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一般及以上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统筹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森林火灾处置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组织编制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开展实施有关工作;协调、指导林区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生活救助等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履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行业管理责任。负责森林火险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隐患排查整治、野外违规用火行政案件查处、宣传教育、灾损评估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指导火情早期处理工作;负责森林火警信息收集、处理与报送;指导、推动林业行业森林防火基础设施、防火装备和专业扑火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灭火相关工作;落实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标准并指导实施;必要时,可以按程序提请以指挥部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牵头指挥部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林区输配电设施隐患排查整治组和小火打早打了组工作;
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指导公安机关做好森林火灾有关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违规用火处罚工作;指导公安机关开展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工作;组织对森林火灾可能造成的重大社会治安和稳定问题进行研判,并指导公安机关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处置工作;牵头指挥部火案查处组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委宣传部、县网络舆情中心:负责组织媒体做好森林防灭火政策解读和成效宣传;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森林火灾处置信息发布和舆情监测、报送、引导、处置等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融媒体中心: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的宣传报道工作;配合 有关部门发布经指挥部审定的森林火灾信息和扑救情况;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单位)争取中、省、市预算内投资支持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督促指导规划和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实施;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经济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协助指导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隐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督促电力、通信企业定期开展输配电设施巡检、巡线剪枝、线下可燃物清理工作;落实免收森林防灭火抢险救灾专用无线电台频率占用费等政策;支持县级森林防灭火信息化建设,指导督促各地为森林防灭火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协调指导森林火灾有关抢险救援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的经营与生产;组织落实医药储备的紧急调用;协调森林火灾扑救中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支持森林防灭火野外视频监控项目建设;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和高校学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林区附近学校做好森林火灾安全防范、受森林火灾影响的学生安全疏散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在有条件的学校提供避难场所和备用机降点;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林区宗教活动场所森林防火宣传、监督、检查等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民政局: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加强殡葬服务机构内违规祭祀用火的管理;协助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工作;对因森林火灾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按有关规定及时给予社会救助;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财政局:负责县级应承担的森林防灭火资金的筹集、分配、监管工作;按规定为森林火灾扑救提供应急资金保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指导受灾房屋安全应急评估,配合做好灾后重建相关工作;配合做好森林防灭火有关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交通运输局:支持森林防灭火通道建设;配合做好防火宣 传、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运力,为扑火人员 和物资快速运输提供支持保障;负责做好森林防灭火车辆公路通 行保障工作;负责对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高速公路运营 公司执行防灭火抢险救灾任务车辆免交收费公路通行费等工作; 负责对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协调铁路运力,为扑火人员 和物资快速运输提供支持保障;负责做好铁路沿线管界内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预防和扑救等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
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水务局:负责提供水利设施分布,支持配合做好库区、河道等消防取水、消防水池建设等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做好农村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负责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促进田间火源管控,引导改变农业生产性用火习惯;组织指导因森林火灾造成牲畜受损的调查评估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指导督促县内森林类的A级旅游景区开展防火宣传,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将森林防灭火安全宣传纳入导游提示游客内容;在属地政府的组织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在森林火灾发生地旅游团队游客的安全疏散、撤离等工作;指导、协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报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发布经指挥部审定的森林火灾信息和扑救情况;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督促森林火灾发生地卫生部门做好火灾现场医疗保障、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必要时组织医疗专家指导和支援医疗救治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对在扑救森林火灾中牺牲、符合条件人员的烈士评定工作;指导林区周边烈士纪念场所做好森林防火相关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和分析天气气候形势,提供全县及重点 林区、重点时段的气象监测产品,发布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并 提供火场气象服务;据天气条件适时组织、指导开展森林防灭火 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与森林防灭火部门联合发布高森林火险预 警信息;提供卫星图像数据,参与利用遥感手段进行森林火灾监
测及损失评估;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森林防灭火应急分队开展扑火技能训练和参与处置森林火灾;协调办理兵力调动及使用军用航空器 相关事宜,协调做好应急救援航空器飞行管制和使用军用机场时 的地面勤务保障工作;申请和协调入南部任务部队遂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武警中队:组织武装警察部队开展扑火技能训练;组织指 挥遂行森林火灾处置救援任务的武装警察部队行动;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消防救援大队:加强防灭火专业技能训练;根据指挥部要求,指导地方专业扑救队伍的业务培训;负责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任务;牵头指挥部火灾科学扑救组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国网澳门特区赌场,澳门博彩业网址供电公司:负责林区所属及运行维护的输配电线路及设施森林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支持做好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的电力保障工作;做好火场视频监控、指挥调度、扑火设施等电力供应保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南充长线局南部分局:负责维护通信线路,保证森林火灾扑救信息畅通;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电信南部分公司:负责维护自身设施设备,保证森林火灾扑救信息畅通;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联通南部分公司:负责维护自身设施设备,保证森林火灾扑救信息畅通;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移动南部分公司:负责维护自身设施设备,保证森林火灾扑救信息畅通;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铁塔公司南部分公司:负责维护自身设施设备,保证森林火
灾扑救信息畅通;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第八条指挥部办公室及工作组设置和主要职责任务是:
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沟通、联络、协调;承办相关会议、文件起草、议定事项跟踪督办;研究提出指挥部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方案,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火灾预防,开展挂牌督办、通报和约谈,督促工作落实;传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家、省、市、县指挥部的决策部署;分析和研判灾情发展动态,落实应急处置措施;调度火灾扑救情况,向成员单位、专家组通报灾情信息。协调有关方面做好受灾群众的救助工 作。按授权组织开展或指导督促有关单位依法开展灾后调查评估、查处火灾案件和追责问责。统计、整理森林火灾情况并归档。
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由副指挥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兼任组长,县经济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分管同志担任副组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气象局等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建立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乡镇(街道)的属地管理责任、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护林人员的一线责任;负责组织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报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灾损评估等工作;指导、推动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防火装备建设;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灭火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区内重点目标、重要设施及周边的火灾风险排查、隐患整治,建立台账,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制定火灾应对方案;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建立群防群治防火网络体系,完善基层群众参与防火的奖惩机制;推进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和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
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组:由副指挥长、县公安局分管负 责同志兼任组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同志和县公安局森林 警察大队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负责同 志为成员。负责落实森林火案行政执法与刑事侦查衔接制度,依法指导做好森林火灾有关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建立野外违规用火行政案件查处责任制和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破案责任制,开展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工作;依法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组织对森林火灾可能造成的重大社会治安和稳定问题进行研判,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处置工作。
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由副指挥长、县自然 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兼任组长,县经济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分管同志担任副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国网澳门特区赌场,澳门博彩业网址供电公司等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督促指导全县电力企业排查治理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督促电力企业定期开展输配电设施巡查,巡线剪枝,线下可燃物清理工作;指导电力企业落实电力线路的规划、设计、管理等有关标准和安全规范;指导电力企业加强过程管控,消除盲区漏点,落实防控责任;协同相关部门加强林区输配电设施防火宣传,开展林区防火专题科普宣传活动。
小火打早打了组:由副指挥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兼任组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分管同志担任副组长,县公安局、县经济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指导相关队伍建设、装备配备、训练演练、安全管理,指导制定小火处置办法,为打早打小打了做好准备;及时掌握火情信息,指导火灾发生地及时就地就近落实相关应急处置措施,实施科学安全扑救,打早、打小。对森林火灾扑救队伍或下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提出小火扑救指导性意见。
火灾科学扑救组:由副指挥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兼任 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同志担任副组长,其余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建立科学顺畅的火场指挥体系,指导健全日常运行、扑救调动和指挥工作机制。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开展预案编制、修订及演练。组织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开展联防联训联扑工作。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落实人员、队伍、物资、装备、训练、演练等应急准备。组建和管理森林灭火专家技术队伍。指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做好火灾应急救援相关工作,落实应急处置措施。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火情会商会,提出火情初判意见、响应等级、工作组派出、组建前方指挥部、扑火力量组织等建议。组织协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航空应急救援队伍、武警部队、社会应急力量参加火灾扑救。
信息综合组:由副指挥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组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分管同志担任副组长,其余成 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工作制度,收集、汇总森林防灭火工作信息,编辑、发布工作简报。负责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对有关新闻稿件进行审核,依法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工作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加强网络舆情事件应对处置,严格管控网络舆论。
三、工作制度
第九条会议制度。指挥部实行集体讨论重大问题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指挥部会议议定事项由相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抓好落实,落实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跟踪督办落实。
指挥部全体会议。由指挥长主持,出席会议人员为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及成员,根据会议议题邀请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及专家参加或列席。会议议题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长、相关副指挥长要求或成员单位建议研究提出,按程序报指挥长批准确定。会议拟讨论的文件,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前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指挥长同意后提交会议。
指挥部专题会议。由指挥长或由指挥长委托常务副指挥长、相关副指挥长主持,出席会议人员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按程序报会议主持人批准。会议议题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会议主持人要求或成员单位建议研究提出,按程序报主持人批准确定。会议拟讨论的文件,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前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按程序报主持人同意后提交会议。
第十条信息管理制度。指挥部建立完善信息管理制度,及 时向市森防指、县委、县政府、县应急委等报送森林防灭火工作 信息。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指挥部所有信息进行归口管理,其他
工作组、成员单位不再单独编印工作简报。
第十一条会商调度。指挥部办公室和专项工作组要加强上下之间、部门之间工作沟通、对接和协同。防火期内,适时组织 召开会议,分析防火形势、通报火灾情况、总结安排工作,协调 解决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成员单位提出的重要事项。
第十二条工作机制。指挥部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部门联动、会商研判、预警响应、信息共享、火情报送、监督检查、限期整改、工作约谈、考核通报等工作机制。
四、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发文管理。指挥部文件按程序报指挥长或授权委托的常务副指挥长、相关副指挥长审核签发;指挥部办公室文件按程序报主任或授权的副主任审核签发,重大事项请示指挥长。指挥部成员单位需要以指挥部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由成员单位起草并经本单位负责同志签字同意后,转指挥部办公室按程序报批,文件管理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统一负责。
第十四条工作报告。成员单位每半年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其他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等工作报送按时限要求完成。
第十五条表扬奖励。对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程序报批后给予表扬奖励。
第十六条实施日期。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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