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和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按权限研究并决定本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重大事项。
(二)统筹推进基层党的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巩固党的执政基础。领导和支持镇纪检监察、人大、群众团体和其他各类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三)对辖区内事关群众利益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提出建议,参与直接涉及本镇的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布局,统筹协调涉及本镇需多部门协同解决的综合性事项。
(四)拟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等工作,落实退役军人事务、民政和助老助残等民生保障政策。
(五)负责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辖区内社会管理、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信、防邪、统战、民族宗教、侨务和网格化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工作,承担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食品药品安全、防灾减灾救灾、职业健康和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
(七)负责拟定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八)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自然资源管理、耕地保护、乡村规划和村镇建设管理等工作。
(九)落实财政保障和财政管理有关政策,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政府预算、决算,统筹管理各类财政配套资金,加强本级财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及村级财务的核算和监督管理。
(十)坚持党管武装工作,承担辖区内国防动员、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和征兵等工作。
(十一)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职能转变。强化乡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各方、领导基层治理的功能,推动乡镇党委聚焦主责主业,集中精力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着力强化乡镇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和民生保障等基本职能,把乡镇经济工作重心转移到以乡村振兴为核心,营造良好振兴环境,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上来,推动乡镇职能由“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
高祥全: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王??成: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杨红梅: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分管民政、农民工服务和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联系向阳路社区。
何昊霖: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分管党建、组织人事、信息报送、工青妇、老龄、关工委、机关内务、综治、政法等和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联系临江坪村。
黄正利: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纪检、监察、审计、考勤、考核和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联系南殿垭村。 ?
吴广慧: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分管武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电力和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联系玄帝垭村。
赖佑江: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分管统战、卫生健康(疫情防控)、社会保障、统计、金融和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联系长岭山村。
刘??蕾: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分管宣传、意识形态、环保(河湖长制工作)、文旅、财务和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联系碑垭庙村。
张文霞:副镇长,分管移民后扶、住房保障、交通、“百镇建设行动”和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联系皂角场社区。
董三强:副镇长,分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产权制度改革、防贫返贫监测和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联系向阳路社区。
杨占宇:副镇长,分管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及管理工作、拆迁安置、招商引资、水利和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联系蒙垭庙村。
冯晓燕:便民中心主任,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全面工作、便民服务站指导工作和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联系碑垭庙村。
升水镇设下列党政综合办事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传达、落实工作;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政策调研、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目标绩效、网信及后勤管理等工作;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承担人大、人民武装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组织开展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各项活动;统筹村(社区)党建、机关党建、行业党建和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负责区域内村(社区)班子建设,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负责区域内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组织关系转接、党内创先争优、表彰激励关怀和党费收缴等工作;负责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机构编制、组织人事、人才和老干部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消防管理、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疫情防控等的宣传培训、隐患排查、监督管理、督促整改和上报处置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所)。负责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退役军人事务、劳动就业和社区服务等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管理监督村(社区)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做好社会救助、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养老服务、儿童福利、“三留守”关爱服务、慈善管理、殡葬管理及残疾人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乡村振兴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负责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耕地保护和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负责农业农村改革、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一事一议”等有关工作的协调管理;负责经济统计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村镇建设办公室。参与制定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村庄整治、村容镇貌、道路建设、农村道路管理、园林绿化、“三改一拆”、物业管理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等的综合管理工作,协助做好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的生态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防治、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及河长制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社会治理办公室(信访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内依法治理和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承担纠纷调解、来信来访、防邪、统战、民族宗教、侨务和网格化管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财政所。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财政综合预算、决算草案;负责财政资金及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参与和配合税务部门抓好日常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缴;负责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公开等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性债务管理;负责本级财政、所属事业单位以及村级财务的核算工作;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审计室。在镇监察室挂牌。负责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承担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和相关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