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30日,县委书记、县长尹成平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会议组织学习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会议指出,该《条例》经2024年5月11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对审查标准、审查机制、监督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条例》施行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理解《条例》的具体内容,自觉提升贯彻落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夯实基础。从讲政治、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高度把握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复杂性和系统性,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夯实思想基础、制度基础、队伍基础,着力把提高公平竞争审查质量作为下一阶段工作的重中之重。二要严审增量、清理存量。坚持自我审查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围绕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两条主线。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规定的程序、规定的标准、规定的兜底条款、规定的例外规定,坚决做到应审尽审、从严审查,切实把好政策出口,严防出现新的排除、限制竞争问题。进一步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重点清理指定交易、地方保护、市场壁垒等内容。三要强化宣传、倡导竞争。加强竞争法律制度和政策宣传培训,引导全社会形成公平竞争、诚实守约的风尚。督促行业部门依法加强行业自律,强化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健全竞争合规管理体系。
会议强调,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牵头抓总和上通下达作用,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制度与工作机制,建立准绳明晰、程序完备、权责统一、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审查制度体系。推动建立上下联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狠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共同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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